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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子被贷款并上征信黑名单 陕西这家银行被判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2024-01-10 作者:文采

女子曾某某称自己并没有在陕西柞水农商行贷过款,但却被该行以名下有呆账而送上央行征信黑名单,从而影响了女子申请购房贷款。于是双方发生纠纷,曾某某将陕西柞水农商行告上了法庭。

女子曾某某称自己并没有在陕西柞水农商行贷过款,但却被该行以名下有呆账而送上央行征信黑名单,从而影响了女子申请购房贷款。


为此,曾某某多次找陕西柞水农商行沟通解决,但均未果,于是双方发生纠纷,曾某某将陕西柞水农商行告上了法庭。

日前,关于曾某某和陕西柞水农商行之间的这场纠纷的一审判决书被公布,法院会如何判决?


01

被送上征信黑名单

事情要从今年8月份说起。80后女子曾某某准备申请房贷购买房子,结果银行查完其征信后,拒绝了她的房贷申请。

曾某某询问原因,银行告知其是因为其名下存在呆账,有不良征信记录。

征信报告显示,曾某某于2008年2月份和2009年3月份在陕西柞水农商行处有两笔贷款,贷款金额分别为2万元、2.5万元。其中,前一笔贷款状态显示已结清,但后一笔贷款显示为呆账。

曾某某表示,自己从未在陕西柞水农商行申请过贷款,对上述贷款也并不知情。

此后,曾某某多次找陕西柞水农商行反映情况并交涉,但对方均未进行处理解决。无奈之下,曾某某将陕西柞水农商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该行消除其不良征信并赔偿损失。

曾某某认为,陕西柞水农商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时未尽到审慎审核义务,将不实贷款记录在自己名下,并在贷款逾期后将不良记录上报央行,导致自己在央行征信系统存有不良信用记录,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还对自己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02

法院判赔偿精神损失

对于曾某某被贷款并存在不良征信记录的情形,陕西柞水农商行也有着一番自己的说辞。

陕西柞水农商行辩称,曾某某名下的贷款,是其丈夫的哥哥王某某在取得了曾某某同意后,携曾某某身份证以她名义在陕西柞水农商行处申请办理了2.5万元的贷款。

因此,陕西柞水农商行认为,自己不是曾某某权益的侵权人,实际侵权人是王某某,所以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二者之间的纠纷,法院审理认为,陕西柞水农商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碍于人情关系,未尽到严格审查义务,在曾某某未到场、案外人也没提供曾某某授权委托手续的情况下,任由案外人以曾某某名义申请贷款。

同时,在贷款到期未偿还后,该行将曾某某及呆账记录上报至央行征信系统,导致产生不良征信记录,降低了曾某某的信用评价。对此,法院认为这不仅对曾某某的相关金融生活造成障碍,还在一定范围对曾某某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曾某某在得知因陕西柞水农商行的过错导致其征信存在污点时,已向陕西柞水农商行沟通解决,但该行并未积极采取措施,直至诉至法院仍未主动补救给曾某某造成的不良影响。

曾某某一边要承受因征信不良而造成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诸多不便,而另一边还要在自身并无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诉累。所以法院认为,陕西柞水农商行因自身过错给曾某某带来严重困扰,造成了一定精神损害。

于是,法院判决:陕西柞水农商行删除曾某某在银行系统内的相关贷款记录及不良征信记录;同时赔偿曾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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